关于开好2014年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党的纯洁性”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10浏览次数:596

来自: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党委组织部 发表时间:2014-11-10 教科院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在“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中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鄂发〔2014〕9号)、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办发电〔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好我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生活会主题 201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 “保持党的纯洁性”。具体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六查六看”:查思想差距,看信念坚定不坚定;查政治差距,看立场坚定不坚定;查道德差距,看本色保持没保持;查作风差距,看联系群众密切不密切;查廉洁差距,看律已严格不严格;查工作差距,看业绩明显不明显。通过党性检查分析,达到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理念,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打造立场坚定、思想纯洁、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教育干部队伍,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党员,做党的纯洁性的示范者。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本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进行,要求在6月20日前完成。 (一)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1、组织学习。要对照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李鸿忠同志在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上讲话的重要精神,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征求意见。处级领导班子向所属部门的党员和教职工通报民主生活会的主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布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等方式,分别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向党员领导干部反馈。 3、自我剖析。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意见,紧密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进行自我剖析,精心撰写发言提纲。 4、沟通谈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要认真开展相互谈心,交流思想,查找问题,消除隔阂,达到促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为开好民主生活会作好充分准备。 5、通报上年度民主生活整改情况,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见附件一)。 (二)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 1、民主生活会上,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 2、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开展思想交流。自我批评要严于律已,襟怀坦白,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坦诚相见,真诚地帮助同志认识和解决问题,促进团结。 3、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逐一对班子成员的发言进行评议,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班子成员之间也要开展互相评议。 4、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民主生活会集中发言后,要对本次民主生活会会议质量进行测评,参评人员为全体与会人员,测评表格和方法附后(见附件二、三)。 (三)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1、领导班子针对群众反映及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2、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和落实本人的整改措施。 3、领导班子将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以及形成的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和教职工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4、在下年度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本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并进行整改满意度民主测评。 三、出席及列席人员 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主持,联系校领导、党委委员、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出席,在本单位工作的学校党代会代表和其他党员、干部代表列席。 四、要求 (一)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率先垂范,做好表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能匆忙开会。强调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民主生活会真正取得实效。 (二)学校纪委、组织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服务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学校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加强检查督办。 (三)做好报批和材料归档工作。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提前5个工作日向学校纪委、组织部报告。报告事项包括:民主生活会计划召开的时间、会前征求意见的汇总情况及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以便批复和派人参会指导。民主生活会后10天内要报齐本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所有材料,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会议记录复印件、整改方案、民主生活会质量测评表等。地点:行政楼组织部403室刘勇,电话:87943791。